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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乌鲁木齐这9种慢病药品可在8家定

从7月1日起

乌鲁木齐市慢性病患者

医院排队了

去药店就能买到处方药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肺源性心脏病、糖尿病、慢性肾炎等9种常见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可凭处方在乌市8家慢性病定点药店购买。

6月20日,记者从乌市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处了解到,为保证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患者吃药用药方便,同时弥补乌市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药品不足的情况,乌鲁木齐市人社部门试点将慢性病药品延伸到药店供应。

具体为:自7月1日起,慢病患者可持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在慢性病定点药店购药。

参保人员凭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处方可在慢性病定点药店购买以下9种常见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

肺源性心脏病

慢性支气管炎

高血压病II期(含II期)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脑血管意外后并发症、后遗症

糖尿病

糖尿病并发症

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

前列腺炎

此次试点共确定8家国药控股新特药店,分别位于解放南路、胜利路、幸福路、北京南路、鲤鱼山南路、苏州东路、南湖东路北二巷、米东区古牧地西路。区域分布均靠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慢性病患者开处方拿药。

(8家慢性病定点药店名单如下)

这些问题要注意哦

此次试点的慢性病定点药店内禁止摆放和经营非药品。

慢性病定点药店供应的慢性病药品价格不得高于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对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慢性病定点药店服务协议的机构,取消定点资格,终止服务协议。

同时要求慢性病定点药店要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在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执业药师在岗,审核处方的规范性,做好药品合理使用和用药指导相关工作。9种常见慢性病药品目录内药品备药率须达到90%以上,具备上门服务能力。

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依存性良好且纳入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的部分慢性病患者,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使用慢性病药品,一次处方用药量按病种适当放宽至1至2个月的量。

慢性病定点药店必须严格按照原始处方的用药品种、数量、剂量调剂发药,严禁串换药品。同时,核对患者身份,查看患者前5次慢性病就医记录,严禁超量取药、重复取药。

编辑:姑孜阿依监制:许红涛审核:孙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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