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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开始申报申报地点

从今天起,我市将启动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申报地点有变动,申报时间从3月1日至3月25日。今年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共包括20类。(以下不配音,做包装)心衰、癫痫、结核病、肝硬化、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异体器官移植、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恶性肿瘤(非放、化疗)、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心脏瓣膜置换和冠状动脉搭桥术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伴肺源性心脏病、慢性糖尿病并发症(并发心脏病变、肾脏病变、脑血管病变)。

如同时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符合病种规定的疾病,应由本人选择一种主要治疗的重症疾病进行申报。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申报地点更改到位于(地址和时间配音并包装)华兰大道与新中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的新医院体检中心二楼,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3月25日。已申报的患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鉴定,并积极配合鉴定专家完成检查项目。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就医,必须在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接诊医师要严格把握认定病种,不属于认定病种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所发生的门诊费用由个人负担。经鉴定批准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重症慢性病费用,首先使用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完后,直接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80%,个人负担20%。由医疗机构记账,市医保局与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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