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将统一取消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泰兴医
近日,很多朋友们在网上应该都看到过关于取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消息,纷纷通过各种渠道我的医保个人账户要取消了?那我去门诊、药店怎么刷卡买药?
莫急,
市医疗保障局的权威解读来啦!
医保个人账户取消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近期新闻中所提到的取消医保个人账户的消息来源是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30号),文件中要求“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细心的朋友应该发现了,该项政策调整面向的是城乡居民医保,所以和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完全没有关系,我市所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是不会受该政策影响的。
那么问题又来了,
对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有什么影响呢?
答案是:没有影响。因为——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没有个人账户。
具体原因如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整合后建立的。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设立的是门诊统筹政策,用于保障广大参保人员门诊的就医需求,并未设立个人账户。本次国家医保局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针对的是少部分在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时设立了个人账户的地区,所以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门诊待遇也不会受到影响。
我市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是怎样的?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如下:
1.门诊统筹
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实行乡镇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起付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每次起付标准为15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年内累计最高报销元;其中对实行乡镇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年内累计最高报销元;参保人员门诊每日报销限额为50元。
2.门诊慢性病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种目前共分三大类,23种。
一类慢性病种:慢性心功能不全二级及以上、难治性肾病综合症、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强直性脊柱炎、溃疡性结肠炎、原发性血小板增多或减少症、白塞氏病、银屑病。
二类慢性病:糖尿病出现合并症(限使用胰岛素)、高血压III期(高血压3级伴有靶器官损害或并发症病)、脑性瘫痪、耐多药肺结核、重症肌无力、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限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抗凝治疗和支架手术后抗凝治疗)、骨髓纤维化、帕金森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恶性肿瘤非住院服药。
三类慢性病:慢性肝炎(中度以上,含活动性肝硬化,限乙肝、丙肝和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
参保人员患有上述病种,可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慢性病门诊补助,经专家鉴定通过之后次日起产生的相应慢性病种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结报。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因慢性病门诊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元,超过元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报销。报销比例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分别设定为:一级60%、二级及以上50%、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45%,一、二、三类慢性病每人每年报销限额分别为1元、2元和3元。参保人员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报销限额按高类别计算;慢性病每增加一个病种,报销限额提高元,最多提高元。
3.门诊特殊病种
参保人员经审核确认患恶性肿瘤(限门诊放化疗)、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血友病等特殊病种(如为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则较普通参保人员增加重症肌无力病种),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住院费用管理规定结算,起付标准为元,其中起付标准以上至6万元以下(含6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5%。6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部分报销68%。
参保人员患情感性精神病(含躁狂型、抑郁症)、精神分裂症(不包括单纯型)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门诊费用报销60%,每月报销限额为元。
这还没完哦,如果经过报销后,个人医保范围内合规费用负担超过1.5万元以上的,还可继续纳入大病保险报销,具体报销标准是:1.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报销5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60%,上不封顶。
4.学生和未成年人意外伤害待遇
学生和未成年人因意外伤害而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元(含元)以内不予报销,元以上部分按照90%的比例予以报销,一个结算年度内报销限额为0元。
但是要注意的是,根据《社会保险法》,如果该伤害是由第三方造成的,相关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是不予承担的哟。
城乡居民医保对于贫困人员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市聚焦贫困低收入人口,精准帮扶,严格贯彻落实精准扶贫任务,用习总书记的话说就是“一个都不能少!”
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1.门诊统筹取消起付标准,同时年度报销限额由元提高至元。
2.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5万元降低至0元,同时各分段报销比例较普通参保人员再提高10个百分点。
综上,国家医保局文件中关于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的政策对我市居民无影响,请大家不必担忧。市医疗保障局也将继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把握“医保惠民”这条主线,继续致力于为我市广大群众提供优良、便捷的医疗健康服务,不断提高我市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全媒体记者:李鑫
编辑:蔡艳大友
校审:耿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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