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蒙城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
特殊病、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年度蒙城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助鉴定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规范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工作流程
1、申报人员范围:
在蒙城县本级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病种符合门诊规定病种范围的参保患者。
2、申报病种范围:
(1)特殊病4种,即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疗化疗期)、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治疗(抗排异期)、血友病。(2)一般慢性病23种,即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慢性肝炎、肝硬化、脑血管病后遗症、肺源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雷诺氏病、股骨头坏死、帕金森综合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病、风湿性心脏病、重症肌无力、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心肌病、银屑病、血友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子宫内膜异位症、癫痫病、精神病、甲状腺机能病变。
3、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范围的参保患者,需提交本人满一年以上有确诊意义的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必须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住医院红色病案专用章的复印件),病程记录不少于12个月(即年9月30日以前的住院病历),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二寸彩照2张。
4、申报受理时间:
年9月1日—9月30日
5、申报地点: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一楼信访室(-)
6、申报流程:
由本人或家属填写《蒙城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助申请表》,表格可登录蒙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蒙城县医疗保障局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就近到所在社区服务站领取。与申报所需材料一起提交进行初审。
7、申报注意事项:有发病年限要求的,病程记录不得低于规定时间,没有明确诊断病史资料或诊断病史资料明显不足的不予受理。申报的病历材料予以封存保管不再返还,请申报者提前做好申报资料的复印事宜。
8、体检时间、地点:
年10月13日-14医院新区体检中心体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体检检查项目由市局医疗专家组依照申报人的实际病情确定。
9、年12月20日后,可登录蒙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蒙城县医疗保障局